25/04/2005

除草

  微甘菊,學名Mikania micrantha Kunth,菊科植物,又名小花蔓澤蘭。因為其蔓生能力驚人,並會遮蔽陽光,令附生的植物死亡,所以又叫植物殺手。
  昨兒跟同學到濕地公園幫忙去除「野草」,其中一種要清除的就是微甘菊。
  如果不去掉的話,很快就會蔓延開去,被掩蓋的植物都會死掉吧?
  然而,在除草的時候,不禁懷疑「這到底是不是該做的」?
  雖然去除微甘菊是為了其他植物的生長,是為了造就一個更適合不同動植物生長的環境。但是我們真的有權利去決定甚麼植物應該生存,而甚麼植物不應生存嗎?因為會對別的東西構成傷害,所以連生存的權利都沒有嗎?
  想起了Monster中,院長女兒說道:「人命不是等價的。」
  不管是植物還是人類、其他動物,就算都是生命,可生命都不是等價的吧?雖然每個人也都應有生存的權利,但人命真的可以在所有人眼中等價嗎?總有些人是比較「有價值」,而有些人卻是死了也沒所謂。
  真的是這樣的嗎?


TO Elaine:
我同意世上是沒有絕然的平等的, 所謂平等, 只不過是相對性而已。從一出生開始, 就沒有平等這回事, 我們不能決定自己的出身, 也不能揀選自己的天賦, 不過這也是人有趣的地方吧? 因為每個人都不一樣, 所以才有生存的價值吧? 然而, 我是覺得如果某些人在我們眼中是比較有價值, 而這個價值並不是因為我們之間有著軟密切的關係, 而是在於比較功能的原因, 那會是一件蠻恐怖的事。

TO 。方鴻漸。:
其實我也明白, 一些東西在不適當的地方出現, 就會成了錯。我只是覺得有點可憐罷了。雖然它們破壞了生態, 但也不過是為了生存而已。當我一手一棵地把它們連根拔起時, 我是很懷疑到底自己有些甚麼權力, 去扼殺一條生命。就算不會動, 不會說話, 植物也是有生命, 有痛苦, 有悲哀的吧? 就因為我們覺得它們不應存在, 它們就連活的權利也沒有麼?
其實說到底, 不過是我在婦人之仁而已。

TO Elaine:
其實很多時我也會用經濟學來看人生。用經濟學來看, 好像就不必把情感放進去了。把情感都抽出之後, 很冷酷, 有時卻會看得更真實。
我承認這個世界本來就是殘酷的, 如果每件事也感情用事, 根本就沒法子生存下去。我不過是偶爾這樣子而已。(偶爾得也有點過密了)

留言

這個是一個很哲學的問題。理論上人人平等﹐事事平等。事實呢﹖當然每一個人﹐每一件事都不對等。我們生存在世﹐是否要考慮這個平等不平等的問題呢﹖我個人認為﹐不需要的。因為我們並不可以找來答案。我認為﹐只要知道自己在做什麼﹐為什麼要做便可以了。世事無絕對﹐想找絕對便是和自己過不去﹐因為只是死糊塗。

發表人: Elaine | 25/04/2005

。微甘菊不能不除,只因為這種植物會把整個香港的生態平衡破壞。原本不應該在香港出現的植物,也許是人為下來到沒有天敵的香港,一生不可收拾。像紅火蟻,在不適當的地方出現,於是便變成不受歡迎的入侵者。說到底,也是人為。

發表人: 。方鴻漸。 | 25/04/2005

嘉﹐如果你把你所想的套入經濟學裡﹐會否好過一些﹖記得課堂裡的一課﹐醫生懂種菜﹐也懂醫人, 當然我們不需要醫生去種菜﹐如果他真的走去種菜而不醫人﹐我們會覺得是浪費。所以人人都有很多的價值﹐但是我們的社會只需要我們最好的價值。沒價值的便要淘汰了。殘忍﹖對﹗不過沒辦法。

發表人: Elaine | 26/04/2005

生命,是一種好特別的一個詞語.
有人因它而努力生存,把自己的一生畫得很精彩.有七色彩虹的美好回憶,有五光十色的成就,有陽光一樣温暖的貢獻......
有人在它的邊沿不斷地作戰中,為的是它的寶貴,它的不能取代的地位,它那令人猜不到的神祕......
但,也有人恨它,恨它的不公平,恨它給人的經歷,恨它的流水時間.
不公平?那什么是公平,么平定義是什么?所為公平只是人類自己妄想出來的!有人在富貴中成長,但生活狐獨;有人在貧窮中成辰,在日子快樂.有120的智慧,可惜沒有人明白他;有平凡的智慧,享受普通人的快樂.用善心對待一切,用平凡的心面對困難.
總好過用120的智慧想出十萬九千七個辦法,接着又要選擇那個好.不是更麻煩?更費神?更快了結生命嗎?

發表人: 鄧趣儀 | 18/03/20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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